(网经社讯)如今,各大电商平台推出“七天无理由退货”“极速退款”等服务,本意是维护消费者权益,可这些政策却多次被不法分子利用。近期,经上海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对被告人吴某作出判决: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。这起案件,正是一起因“薅羊毛”引发的教训。
网经社数字零售台(DR.100EC.CN)了解到,吴某在正常购物退货时,留意到平台有“极速退款”机制——只要上传退货快递单号,就能立刻收到返还的货款。这一机制让他动起了歪心思。
2023年2月,吴某将目标锁定某品牌家居的天猫旗舰店。他先是购买了价值数百元的商品,收到货后马上申请退货退款。等快递小哥上门取走退件,吴某立刻上传退货单号。商家得知退件已到达快递公司站点并完成登记入库后,按照平台要求同意了退款。紧接着,吴某联系快递站点,将正在运输途中的退货包裹“截停”。最终,商品被再次送到吴某手中,而商家则落得钱货两空的结局。
后来,吴某的行为愈发肆无忌惮。他使用自己名下的3个淘宝账户,用同样的方法先后退货80余件商品,累计给商家造成2.8万余元的损失。吴某到案后,认罪认罚,退还了赔偿款并获得商家谅解。他坦言:“这些东西我也不卖,就是想贪小便宜,觉得能占到好处。我知道错了,以后再也不会做这种违法的事了。”
电商平台的便捷服务,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,也是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。消费者在享受这些便利的同时,更应自觉履行义务、遵守规则。像吴某这样,企图钻平台规则漏洞、非法牟利的“薅羊毛”行为,不仅会侵害商家的合法权益,扰乱市场秩序,还可能像他一样触碰法律红线,付出沉重代价。实际上,平台经济中并不存在“免费商品”,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和网络用户,要自觉抵制不法诱惑,共同维护公平、诚信的网络交易环境。